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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 章宇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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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科技保险”)、太平科技保险浙江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处罚时间为10月11日。
罚单显示,太平科技保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时任非车险部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吴某华、时任财务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包某莹、时任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某刚,时任科技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某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给予警告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与此同时,太平科技保险浙江分公司和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某宇也因“超经营区域开展保险业务”被监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次为太平科技保险成立6年以来首次被监管处罚。资料显示,太平科技保险于2018年1月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是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浙江省政府战略合作,中国太平、浙江金控等9家实力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唯一的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各持股33.33%,并列第一大股东。
目前太平科技保险仍处在亏损经营状态。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太平科技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26亿元,净亏损约3556万元。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止今年上半年末,太平科技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7276.76万元,净亏损1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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