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提交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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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加强监管,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还很不规范,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为此,程萍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切实抓好农产品产销全程标准化依法严格管理。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加强产销全程管控,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要进一步强化投入品监管。在生产环节,鼓励生产厂家进行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创制符合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需求的新产品。在流通环节,督促经营者真正把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用起来,探索建立定点专营制度和实行追溯管理。在监管环节,重点围绕禁限用农药和兽药销售和使用、生产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检打联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使用环节,加强投入品科学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引导生产者安全合理使用投入品,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三、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执法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严密监管链条,推动各部门间建立无缝对接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的现象,杜绝监管死角和盲区,加快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既统一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要依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对罚款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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