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1 日,有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六旬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当场退群,并在朋友圈发‘罪己诏’ "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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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2 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说明称,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 C 刊发表论文 1 篇、报纸发表论文 2 篇(按 C 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说明表示,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 "10% 末位淘汰 " 制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 " 非升即走 " 或 " 解聘 " 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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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
近期,我院关注到部分媒体和公众对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讨论。为澄清事实,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6〕134 号)及 2018 年《人才引进协议》,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 C 刊发表论文 1 篇、报纸发表论文 2 篇(按 C 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 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 "10% 末位淘汰 " 制度。考核严格依据学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3. 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 " 非升即走 " 或 " 解聘 " 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4. 该考核结果公示后,李力教授享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法学院坚决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其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并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申诉。
5. 学院对李力教授学院官网简介信息未作任何更改。我们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均符合相关规定。
6. 呼吁媒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出发点进行真实报道。法学院愿意与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教师的努力与贡献。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感谢李力教授对法学院所作出的贡献!
感谢社会各界对法学院的关心与支持!
法学院
2025 年 3 月 12 日
▌来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公众号
▌编辑:王海燕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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