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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据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2024年10月16日消息,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在今年的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佳乐苑沿街店铺地下一层发生火灾。截至当晚20点12分,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1月25日上午,新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4”特大火灾事故情况称,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失火建筑地下一层进行冷库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
新余市市长徐鸿在发布会上介绍,事故发生时,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的一家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人员主要是参加教育咨询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目前,已有12名相关责任人员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当地正在调集各方资源力量,做好遇难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
另据新华社记者走访报道,着火的建筑一共有三层,地下一层为冷库,一楼是网吧,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事发前几天,冷库正在施工,附近居民看到有大量泡沫板运到店内。
现场救援人员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施工人员正在对地下一层进行施工,电焊切割过程中导致泡沫板起火。事故发生后,新余市消防支队共搜救出48人,其中39人遇难、9人送医救治。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电焊施工属于特种行业,但是技术门槛低,工人自己买一套设备就可以进行电焊作业;再加上电焊作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备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加了引发火灾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由泡沫板燃烧产生的黑色有毒浓烟能在短时间内造成人员窒息,这也是此次火灾事故在短时间内造成遇难人员多的直接原因。
而“逃生通道”受阻也是此次火灾事故现场暴露出来的主要隐患问题。新华社报道称,此次发生事故的是临街店铺。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内通道狭窄逼仄,内部布局复杂,安全隐患突出。失火建筑的一层为联排商铺,二层被打通用作宾馆房间和培训场所,长约百余米的联排商铺中,只有两个进出口。
一名现场目击者介绍,通往二楼的楼梯狭窄,仅能容纳两人通过,发生火灾时容易拥堵。在事故发生场所二楼,防盗窗有插销,在火灾浓烟弥漫的紧急情况下很难找到插销。
另一名成功逃生者回忆说,事发时现场一片混乱,什么都看不见,所幸之前接受过安全培训,在黑暗中低着头、贴着墙、朝着光的方向走到门口,才得以逃离现场。受访救援人员认为,平时注重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提升自救能力,在关键时刻往往能挽救生命。
事故发生近9个月,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报告披露,新余凝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和根、新余市渝水区佰烩香烧烤原料批发部实际经营者吴勇、新余市博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金汉、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店铺实际控制人陈建平和新余市渝水区聚馨源宾馆经营者张建生等10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此外,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报告显示,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邓员清、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袁河大队大队长丁小荣、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原正科级干部龚宇新等3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邓员清、龚宇新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时,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新余市委、市政府,渝水区委、区政府,以及江西省和新余市、渝水区教育、消防、人防、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5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刘颖豪,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简华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渝水区副区长王娟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渝水区袁河街道党工委书记胡茂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斌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先锋,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志勇,渝水区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冬根,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何海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龚俊辉,副支队长葛大雁、赵旭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工程师李小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新余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新余市原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李敏华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天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祥忠,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住房保障和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宋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黄红阳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长周志荣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置工作,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部署开展全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处理作出决定后,江西省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吸取教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处理工作,推动落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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