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 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 "…… 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就业的内容,引发代表委员热议。多位代表委员关注到 35 岁就业歧视现象,建议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放宽年龄限制,打破 35 岁门槛,促进就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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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我国就业市场上,35 岁限制入职现象依然存在。根据 1994 年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之一为 " 年龄为 35 岁以下 "。许多用人单位也效仿采用这一条件。
"35 岁限制入职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应进行有效干预。"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认为,要尽快遏制就业年龄歧视现象持续的势头,需制定时间表与路线图,解决这一严重损害高质量就业的问题。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周世虹委员认为,35 岁正是人年富力强的时期,以年龄为由限制就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相关报告指出,2022 年全国劳动力人口的平均年龄是 39.72 岁,从 1985 年到 2022 年平均受教育年限从 6.14 年上升到 10.88 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应适应教育发展与终身学习需求,增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与包容性,以更好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结构变化。
郑功成代表建议,国家应当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特别是年龄歧视中发挥带头作用,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开通就业年龄歧视的申诉途径。此外,要督促用人单位避免在招聘公告中随意设置年龄等限制性条件,对拒不纠正的单位,应在相关政策上予以惩戒。
" 建议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将反就业歧视纳入其中,对就业歧视现象给予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制。" 郑功成代表说。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党委书记刘希娅代表建议,放宽公务员报考的年龄限制到 40 岁至 45 岁,其他社会性考试合理调整年龄限制。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领班邵永海代表则建议,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时,对于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
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在公务员招考中明确,部分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 40 岁或 45 岁。代表委员们认为,此举释放出积极信号。
" 平等就业是劳动者参与公平竞争的前提,应当成为衡量就业质量、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核心指标。" 郑功成代表说。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朱欣 陈晓燕 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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