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大众并不陌生的话题,在一些影视剧里面,为了探寻血亲关系,也总会有类似“滴血验亲”的剧情出现。当然,我们现在都知道,“滴血验亲”并不是科学,真正的亲子鉴定科学是现代才有的。的确,作为一门关于人的生物科学,亲子鉴定的历史不太长,它的出现与成型是二十世纪的事情,说起来,也可以算是人类社会一百年以内出现的新鲜事物——尽管提起亲子鉴定,我们当下立马会想到“DNA”“遗传”“血型”等词语,并且觉得习以为常。同时,我们对它确定亲子关系的力量抱有一种无比坚定的信念,绝对不会怀疑它的准确性。然而,读完《父亲身份:探寻血缘之名》(以下简称《父亲身份》)这本讲述亲子鉴定科学发展史的书,这种信念也许会被动摇乃至颠覆,不禁引人怀疑“亲子鉴定科学真的够‘科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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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拉·B.米拉尼奇著《父亲身份:探寻血缘之名》,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24年2月
亲子鉴定科学的“科学之路”
“亲子鉴定科学真的够‘科学’吗?”在这个问句里,出现了两个“科学”:前一个“科学”是一个名词,指的是遵从一定方法对有关事物进行研究的学科,比如,物理科学、生命科学,亲子鉴定被认为是基于科学方法对亲子关系的揭示,所以,也是一种科学;后一个“科学”则是一个形容词,指的是符合科学在人们心中呈现的那种一般印象——纯粹的、积极的、必然的、正确的、不容丝毫置疑的,比如,数学由于具有形式化特征,被认为“最科学”,诸如“1+1=2”这样的数学推导被认为是不可能被推翻的,所有直角三角形也不可能逃脱“毕达哥拉斯定理”的支配。一般而言,这两个“科学”是相互符合、彼此等同的,然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SSK”)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某种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并不是因为它自身多么纯粹、多么积极、多么正确或多么具有必然性而不容置疑,而是因为在社会因素的驱动下人们建立起了对这些学科的“科学”印象,简而言之,科学是一种被社会建构出来的认知,它本身的科学性根源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所以,要真正认识科学,就应该对科学知识的内容做社会学分析。
亲子鉴定科学正是被二十世纪人类社会塑造出来的,它一步步走向“科学”,经历了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父亲身份》用几个故事串联起了亲子鉴定科学的这条“科学之路”。首先,建构亲子鉴定科学有具体的社会动力,那就是“寻找父亲”。父亲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一个婴儿降生后,人们不会问“谁是她(他)妈妈?”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然的,那个分娩出婴儿的女人是被大家所看见的,也就是说,母亲身份是能被看见的——一种显性的亲子关系,但是,在婴儿分娩的过程中,父亲是隐身的,或者说不那么重要的,所以,人类在远古的记忆里便有着对父亲身份的追问,这种追问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从原始走向文明、从前现代走向现代。圣安东尼是罗马帝国时期著名的基督徒,关于他的神迹中有一个与确定父亲身份相关:圣安东尼奥在一地传教,碰到了一位寻求帮助的贵妇,她丈夫怀疑她几个月前所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威胁要杀了贵妇和孩子;圣安东尼展现神迹,爱抚孩子,问:“孩子,告诉我谁是你的父亲?”那个婴孩看向贵妇的丈夫,叫出了他的名字,并当众宣布“他是我的父亲”。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好莱坞名人查理·卓别林的亲子诉讼案引发了大众的爆炸性关注,其中的核心议题亦是父亲身份的不确定:曾经与卓别林相恋过的女演员所生的孩子卡罗尔·安究竟是不是卓别林的孩子?1944年,经过血型检测,卓别林被证明不可能是安的生父,但是,根据陪审团的意见,法庭最后却判决卓别林是安的父亲。无论是基督教圣人的神迹,还是卓别林私生女案,都在诉说着人类婴儿时期对父亲身份的困惑,以及对“寻找父亲”的执着。
然后,《父亲身份》叙述了亲子鉴定是怎样被建构成科学的。第一阶段,亲子鉴定的职责交给了人类学家或艺术家,通过检查和测量躯体证据的方式来判定亲子关系。在一场发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遗产纠纷案中,人类学家罗伯特·莱曼·切尼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应用现代“孟德尔定律”确定亲缘关系的专家。1914年,61岁的罗克·阿尔卡迪尼去世,留下了巨额遗产,也让他的原生家庭——母亲和姐妹等人,与他自己组建的家庭——未结婚的伴侣和三个生父不明的年幼孩子,陷入了严重的对立冲突。莱曼·切尼研究了阿尔卡迪尼家族四代16个人的躯体特征,包括鼻子、耳朵、发际线、瞳色、肤色等,来推定阿尔卡迪尼与那三个孩子的亲子关系:大多数阿尔卡迪尼家族成员都有显著的家族躯体特征,但三个孩子没有表现出类似的特征,因此大的两个孩子不是阿尔卡迪尼的,最小的孩子则无科学定论。不过,法庭并没有接受莱曼·切尼的专家报告,仍然判决阿尔卡迪尼是三个孩子的父亲。
测量躯体以确定身份尤其是亲子关系的实践,也被应用于另一个传奇案件中:意大利人朱利奥·卡内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失踪,十一年后,一个无法确定身份的陌生男人被收容他的精神病院登报寻亲,卡内拉的妻子确信这个人正是她失踪已久的丈夫,将他领回家照顾,并与两个孩子团聚,但是,戏剧性的转折不久便发生了,这个男人被指认根本不是卡内拉,而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骗子,诉讼由此展开。1931年,经过四年的调查,意大利高等法院判决这个人不是卡内拉,并处以四年监禁;此时,陌生男人与卡内拉夫人已生了两个孩子,并即将迎来又一个新生儿。服完刑后,他跟随卡内拉夫人去到了里约热内卢,卡内拉家族在那里找到了牙科医生路易斯·席尔瓦来证明这个男人是卡内拉本人——通过比对由口腔和颌骨结构决定的面部外观来确定他与卡内拉夫妇前两个孩子的关系。席尔瓦分析了案件涉及的几乎所有人的牙弓、牙齿、下巴线条、脸部角度等,并宣布这个陌生男人就是卡内拉,因为他与卡内拉夫人新生的孩子与两个最大的孩子之间口腔和面部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终于,席尔瓦把卡内拉夫人“这位妻子、她的孩子,乃至整个家族从道德耻辱中解救出来”。同一时期,圣保罗大学的奥斯卡·弗莱雷研究所则为法庭提供服务,将躯体测量从面部、外貌扩展到整个身体——包括人体的隐私部位,从而发展出所谓的“人体测量学”,以开展亲子鉴定。
第二阶段,出场的主角是所谓的“江湖庸医”阿尔伯特·艾布拉姆斯,以及他发明的“血液振动仪”。艾布拉姆斯是一位美国史坦福大学医学院的医生,他提出了一种理论,认为身体是一种电子系统,身体患病和健康的部位都会发出电子振动,通过检测这些振动可以对疾病进行诊断。1921年,他介入了“维托里案”——维托里夫人关于孩子抚养费对前夫提起诉讼的法庭官司,从而闻名于世。案件的关键问题仍然是父亲身份,维托里先生拒绝为维托里夫人所生的孩子支付抚养费,原因是他坚持认为孩子不是他的。维托里夫人的委托律师提出可以通过检测血液来证明亲子关系,并找到了“专家”艾布拉姆斯。艾布拉姆斯则将他的“血液振动仪”用作亲子鉴定工具,引入到司法程序中,他抽取了案件中三人的血液,进行振动仪检测,并分析三人血液的振动频率,据此得出了他的“绝对确凿的”肯定性结论——案件也得以判决。在大众媒体的助推下,一个科学帮助解决亲子关系纠纷的热点新闻事件被炒得火热,通过报刊杂志的头版头条,引发了全球性的关注。然而,“维托里案”过去三年后,经过科学界的调查,艾布拉姆斯的血液电子理论被宣布为巨大的骗局。
第三阶段,遗传血清学被应用于亲子鉴定,其中的关键人物是德国人弗里茨·席夫。1900年,奥地利科学家、193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兰德施泰纳注意到血液之间的独特凝集现象,从而发现了“血型”,亦即后来被人们所熟知的A型、B型、O型和AB型四种血型。但血型的遗传特征没有进入兰德施泰纳的研究视野,而是得到了德国科学研究机构的关注:1910年,通过调查身边家庭父母与子女的血型,人类血型的孟德尔式遗传特征被揭示了出来,由此,根据孩子和母亲的血型,便可以预测父亲可能的血型,从而排除不可能的“父亲”。但是,这一结论并未被科学家和法学家广泛接受,直到席夫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主持开展了最大规模的家庭血型数据采集工作,情况才发生改观。席夫不遗余力地推动血型检测与法医学领域的合作,倡导将血型检测应用于亲子鉴定。很快,遗传血清学的亲子鉴定实践被法庭第一次接纳,并迅速在德国推广开来,“到1929年,德国法院在大约5000起亲子鉴定案件中使用了血型检测”,随后在全球范围内继续扩展。
遗传血清学的亲子鉴定实践到DNA时代实现了质的转变。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基于人类白细胞抗原HLA的血液检测可以90%确定一个人的父亲身份;八十年代,DNA指纹被英国科学家首创,通过比对两个人的DNA,“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可能以99.99%的确定性来确定父子关系”。人类“寻找父亲”的冲动似乎将在此画上句号。
亲子关系的社会观念是亲子鉴定科学的存在基础
关于父亲身份的社会认知是亲子鉴定走向“科学”的决定性因素。这也是为什么第一阶段的人类学家通过对人体的测量来分析亲子关系没有得到法庭认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在拉丁美洲,这个由大量移民组成的区域,遵循着罗马法传统,“身份占有的构成须满足三个要件——姓氏(nomen)、待遇(tractacus)和名声(fama),即如果一个男人让孩子使用他的姓氏,也把孩子当成自己的来看待,并且在社会上被认为是孩子的父亲,那么他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这一定义的核心是父亲的意志:使一个人成为父亲的是他想要成为父亲的强烈愿望”。怎么判断他的意志呢?那便需要身边知晓相关情况的人作证了,这意味着是家人、邻居、朋友或毫无瓜葛的观察者,以及社会舆论,来决定一个男人是不是占有了某个孩子的父亲身份,“父亲身份不是从生育行为中自动产生的,而是由社会和意志决定的。它是通过一个人的言行而形成的”。
然而,又正因为身处移民社会,特别是二十世纪前半叶发生现代性变革的移民社会,那个“温情脉脉”的旧式社群生活状态被彻底打破了,在高速城市化的地理空间里,人与人之间是陌生的,家庭外部的人更是对家庭内部的事务知之甚少,将获取一个男人占有父亲身份的意志寄托于外在世界,越来越不可能。关于父亲身份的传统社会知识陷入了不合时宜的境地,但社会又不能不对父亲身份做出判断——比如,它或许牵涉着亿万遗产的分配,所以,尽管莱曼·切尼的第一次孟德尔式亲子鉴定尝试不被法庭所认可,但那只是说明了生物测试暂时无法战胜身份占有原则。随着在外在世界找寻到父亲身份的机会越发渺茫,通过父亲和孩子本身来确定这一身份占有的“科学性”得以增强,也进而得以被社会所接受。牙医席瓦尔和奥斯卡·弗莱雷研究所不正是在这样的契机下才被邀请进入亲子鉴定领域的吗?只不过,躯体测量提供的证据是否足够抵消父亲身份的不确定性,仍然还充满了争议。
另一方面,人体测量应用于亲子鉴定与其自身所声称的“科学性”存在天然的内在张力。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是一种因果推断:因为亲代具有某些遗传性状,所以子代也会表现出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某些性状,包括身体特征以及更为重要的血型、基因等特征。也就是说,由遗传的“因果性”能推出代际的“相似性”。但是,无论是第一阶段的亲子鉴定科学,还是早期的血清学分析——血型的比对,都是从相反的路径对孟德尔遗传学定律的应用:试图从“相似性”推出“因果性”,而在科学的意义上,这样的推断并不能成立。更何况,从身体特征的相似来推断亲子关系,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已成为人们的一般观念,如果有用的话,普通人的视觉观察即能解决问题,但恰恰旧观念、旧方法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给不出无可置疑的亲子关系结论,否则,又何需另起科学的炉灶呢?
披着准确测量、精细比对的外衣,并不表明以外貌、身体的相似性为基础的亲子鉴定多么的科学。因此,既然测量身体、比对外貌等“科学”的方式不足以战胜亲子关系的旧观念,那么,血液这一更加具有确定性的人体证据便渐渐在亲子鉴定科学的舞台上变成了主角——尽管作为证据,血液检测报告、血型检测报告在早期也不被法庭所采纳。我们会发现,《父亲身份》叙述的很多故事中,血液检测推出的亲子鉴定结果,对于法庭审理有关案件时,仅有参考意义,绝对不是唯一标准,甚至也不是什么非常重要的标准。比如,在“维托里案”中,艾布拉姆斯“血液振动仪”的分析并不直接导致法庭作出判决,其实,事实恰恰相反,正因为法庭依据既有的法律传统,已经初步有了判决“维托里案”的看法,才使得艾布拉姆斯的血液分析结果被法庭所采纳——因为这一检测的结果与法庭的看法相一致,是符合既有法律传统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使“维托里案”中,艾布拉姆斯给出的血液分析报告认为维托里先生不是其前妻所生孩子的父亲,法庭是否依然会接纳他的这份报告呢?他大概也会像“阿尔卡迪尼案”中的莱曼·切尼和“卡内拉案”中的席瓦尔一样,受到法庭的冷落。但随着血清遗传学的兴起,以德国为中心,情况不断改变着,血型检测报告从被拒绝接受,到开始被接受,再到法庭主动寻求和血液检测科学家合作,接着,血液检测成为与亲子关系有关的法律纠纷必须进行的一项程序;认可血液检测报告的地域范围,也不断扩展,先是德语区,然后是欧洲,接着,逐步影响拉丁美洲、美国等区域。也正是在血型检测被接纳的过程中,亲子鉴定建立起了稳定的科学形象,并步入了科学全球化的轨道。
新的问题依然存在:通过血型检测来确定亲子关系就足够科学吗?《父亲身份》告诉我们,其实也未必。尽管血型检测看似更加“科学”,它能够做的、也是实际做的是排除不可能的父亲。因为血型的孟德尔式遗传显示,子代的血型产生可以基于多种父母血型的匹配方案,比如,孩子是A型血、母亲是B型血,那么,父亲不可能是B型、O型血,但可能是A型、AB型血;在最复杂的例子里,父亲的血型还会有A型、B型、AB型和O型四种可能,血型检测对于确定真正的父亲实际也是徒劳无功的。亲子关系在科学的意义上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血型检测对于法庭审理案件同样毫无必要性可言。
倒是其他一些社会因素促成了血型检测的接受度不断提升:其一,操作简单,能迅速得到结果,大大提高了法庭处理相关案件的效率;其二,结论清楚,不存在人为解读的不确定性,不容易泛化争论——具备作为证据的要素;其三,成本低,易于推广。最后,还必须指出,大众媒体对于法庭接受血液证据发挥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在艾布拉姆斯推出“血液振动仪”的那个时代,在夫妻身份松动、家庭伦理转换的那个时代、在私生子与巨额遗产关联在一起的案件频出的那个时代,大众媒体十分热衷报道和讨论这些具有新闻爆点的社会事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追求“流量为王”。当然,这也意味着所谓“娱乐至死”时代的来临,以及“乌合之众”的崛起。处在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黄金时代”,信息传播不再闭塞,人即使空间上没有太大的移动,见识和知识的视野也被完全打开了,已经实现了从封闭地域走向全球的目标。科学处在这个时代,也是大众媒体的“八卦”对象;更何况,亲子鉴定科学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必然会成为热门的“八卦”话题,其中能释放出的娱乐效果,正是大众媒体所追逐的。
亲子关系的社会观念,也在亲子鉴定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被重构,变得越来越与亲子鉴定的科学观念相符合。也就是说,亲子鉴定在被社会逐步建构为所谓“科学”的同时,亲子关系的社会观念也在被这一“科学”所建构,二者呈现出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甚至可以说,亲子关系的社会观念,伴随着亲子鉴定科学的逐步成熟,也逐步脱离了前现代状态,走向了现代化。亲子关系的社会观念也才变得够科学。文化传统所赋予的某人对父亲身份的占有,彻底让位于生物学意义上的血缘关系——必须由亲子鉴定科学来揭示。

亲子鉴定科学与种族政治是纠缠关联一体的
法律体系、风俗习惯、文化传统与科学之间存在着剪不断的纠葛,在亲子鉴定科学的发展史上,真正的对错不在于检测结果正确与否,而在于社会是否接受这一套被冠以“科学”之名的检测方法和背后的亲子关系观念。所以,这也就决定了不同地域对亲子鉴定科学的接受过程大相径庭。
在拉丁美洲,解决阿尔卡迪尼案的症结不在于莱曼·切尼采用孟德尔遗传定律考察性状的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有效性,而在于莱曼·切尼所做的鉴定工作与法官的关注点是否一致。然而,“莱曼·切尼试图确定罗克·阿尔卡迪尼是不是这三个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法官关心的则是罗克·阿尔卡迪尼关于他自己父亲身份的意志问题。
在美国,尽管艾布拉姆斯的血液检测引发了大众媒体的狂欢,但它对美国法庭开展亲子鉴定引入血液检测,没有激起多大的水花;美国科学界对血液检测的科学性也并不太关心,反倒对艾布拉姆斯本人作为医生的其它医学实践穷追猛打。再者,由于英美法系的法庭审判以陪审团制为特色,所以,陪审团的意见十分重要——意味着陪审团对亲子关系的社会认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大部分陪审团成员都是“根本不能声称自己又什么特殊的观察能力”的普通人,这必然隐藏着“欺骗性”,无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专业人士在美国有关亲子关系的案件中开始登场,令人遗憾的是种族政治与这种登场绑定在了一起。
令人想不到的是,驱动美国人发展亲子鉴定科学的力量并不在美国本土,而是来自遥远的东半球——他们太平洋对岸的邻居。是华人移民给美国政府带来的困扰使亲子鉴定科学在美国的重要性大大提升,作为典型案件的“李夏案”在《父亲身份》中得到了详细讲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台山地区的李家三兄妹来到美国投奔父母亲,但由于移民身份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他们被美国移民局扣留了。他们声称的“父亲”李夏在二十多年前成为美国公民,不久前,他们声称的“母亲”顺利地从中国去到了美国;现在,他们也希望通过与“父亲”的血缘联结申请到美国公民身份。但是,中国移民被美国政府视为高度可疑的群体——在中国的妻子、孩子与已有美国国籍的丈夫或父亲是长期分离的,加之1949年以后,受限于政治形势,这些子女与父亲之间亲子关系的确定非常困难,成了困扰美国移民局的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往的做法是通过一纸证明来确认子女的“衍生公民”身份,比如,出生证明之类的,或者在移民局登记的纸上信息。李夏当年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他父亲的美国公民身份转移到了出生在中国的自己身上。相应地,伪造文件确认虚假的亲子关系也由此大量出现。美国移民局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纸面移民”申请仍然在不断积压,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解决“李夏案”涉及的移民身份问题,血液检测被引入处理程序。移民局给出的报告否定了李夏与三个孩子中两个的亲子关系,然而,这只是事件的开始,因为接下来,围绕着李家三兄妹的移民身份问题,展开了为期五年多的旷日持久的法庭争论。1957年,李家三兄妹的美国公民身份最终得以确认,而在法庭争论中,最重要的一个焦点就是,血液检测只针对华人移民展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曾有官员建议美国移民局纳入血液检测作为确定移民公民身份的程序,但被否决了;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虽然文本性的排华法案、条规被废除或不再出现,但在移民问题上,仅仅针对华人的血液检测却被正式纳入了美国移民局的标准程序中,尤其是,美国在香港设立的总领事馆起到了关键作用——所有想移民到美国的华人“衍生公民”都被要求在香港接受总领事馆的血液检测,“正是通过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现代亲子鉴定菜首次进入移民程序”。“李夏案”经过长久的司法抗争,争的其实并不只是李家三兄妹与李夏的亲子关系,更是在争种族歧视违反了美国宪法、仅仅针对华人移民的血液检测丧失了程序正义。面对类似的案件,美国移民局“愿意接受白人家庭的非生物学意义上的亲缘关系,虽然他们坚持要求华裔美国人要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关系”;所以,“亲子鉴定是一种看似中立的生物管理技术,但它代表了种族主义移民做法的现代化,而不是消除这种做法”;当然,“李夏案”最后的解决也借了当时美国国内反种族主义声浪的势。多年后,“李夏案”的律师透露,李家三兄妹中的两人确实不是李夏的孩子,而是侄子和侄女。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亲子鉴定科学之所以能走向成熟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纳粹的种族主义政策密不可分。可以说,最“科学”的亲子鉴定科学是诞生于德国的,因为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全球各地仍然对科学解决父亲身份问题疑虑重重、半信半疑的时候,德国科学家就发现了血清遗传学,并推动其应用于司法实践;也正是在德国,由于纳粹种族主义政策的推行,科学的亲子鉴定被“高质量地”应用和推广。“纳粹国家采用了基于祖先的种族定义”,而亲子鉴定可以用于确定父亲身份,因而,也可以确定种族身份;“随着种族亲子鉴定成为整个德意志帝国科学机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一大批著名的种族科学家参与其中,并推动了亲子鉴定科学的发展。受迫害的犹太人只能通过质疑父亲身份的方法来稍微寻求自救:主要是否认自己有犹太人父亲,同时再给自己找一个雅利安人的父亲——相当于屈辱地承认了自己的母亲“通奸”,这大大增加了纳粹德国亲子鉴定的数量。可笑的是,推动血清遗传学应用于亲子鉴定的重要人物席夫等一大批科学家均是犹太人。
《父亲身份》中另一个与种族政治相关联的亲子鉴定案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在意大利发生的“奇波利-奥尼西尔案”,它讲述的是一个“白人父亲,黑人孩子”的离奇故事。在解放意大利的过程中,同盟国的不少黑人士兵驻扎了下来;二战结束后不久,奇波利的妻子奥尼西尔生下了一个黑人孩子。由此,引发了奇波利对其妻子和孩子的诉讼。但法律并没有支持奇波利,反而进一步认证了他的父亲身份。其原因在于“婚姻造就了父亲”:婚生推定原则,是“广为使用,影响深远,跨越了古代和现代、宗教和世俗、西方和‘非西方’的各种法律传统”,被认为是“最接近文化普遍性的法律”。奇波利无法推翻这一原则,又基于宗教因素——意大利的天主教传统,他不可以离婚,孩子最终被送到了孤儿院安置。“一个孩子的种族外表可能预示着生理上的不可能,但并不预示着法律上的不可能。因此,种族是区分父亲的生物学概念和法律概念的明确界限”。针对这类案件的亲子鉴定也带有显著的种族歧视色彩,“亲子鉴定人员近乎从未提及肤色较深的女性生下浅肤色孩子的情况”,“现代亲子鉴定及其技术专注于神秘的黑人父亲,而不是白人父亲”。可想而知,一对黑人夫妇生下不那么黑的孩子,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结合白人对有色人种的殖民统治历史,甚至会被认为是正常的。但是,一旦出现了白人女性生下黑人孩子的情况,则会引发很大的纷争。毕竟对于白人父亲们来说,这实在太不光彩了,原本被他们压迫的种族群体,竟然倒反天罡,成了他们法律上孩子的生物学父亲。这不仅仅是他们妻子通奸所带来的一种羞耻感,更是他们种族统治权威丧失所带来的一种愤怒。
因此,作为“高贵”“洁净”“神圣”代名词的科学,亲子鉴定在其发展史上展现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甚至是现在看来比较丑恶的方面。这再一次让我们不得不回到最初的问题,亲子鉴定科学真的够“科学”吗?读一读《父亲身份》一书,相信大家一定会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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