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委 3 月 3 日消息,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东涌镇党委原书记吴斐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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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吴斐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斐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斐斐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城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吴斐斐,女,汉族,1981 年 5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她曾任陶河镇党委书记,后任东涌镇党委书记,2021 年 5 月任汕尾市城区副区长。
2024 年 11 月 4 日消息,吴斐斐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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