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的张先生购买杭州上城区“叠映揽月轩”楼盘时,被捆绑销售两个车位。在不买车位的情况下,他的购房贷款一直未能办理。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1月初报道此事后,近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购房贷款已经在光大银行成功办下来了,而这家银行不是在开发商售楼现场的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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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12月14日,张先生选完房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因之后几天家里有急事要回家,他询问现场销售人员能否当日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这时销售人员才明确提到,签购房合同前要先选车位。我买的是143平户型,至少要买2个车位,车位原价44万/个,优惠后第一个车位是39万,第二个车位是31万元。”
张先生回忆道,此前,2024年12月13日下午,销售曾通过微信向他发来关于车位的“温馨提示”:“咱们这边业主都是购买车位的,129平户型和140平户型至少购买1个车位,143平和167平户型至少购买2个车位。”
但张先生以为这是建议购买车位,而非必须购买。
在双方多次交涉后,2024年12月21日,开发商同意签订购房合同。张先生支付了145.2万元的首付款。随后,他和妻子拿着购房资料,在售楼处现场找开发商合作的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等办理贷款。“每家银行均以未买车位或资料不全等理由拒绝办贷款。”
今年1月7日,记者致电涉事销售人员,对方在得知媒体身份后称不接受采访。同日下午,记者以有意向购房的消费者身份致电“叠映揽月轩”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如果你买房子,建议你买车位。”在记者表达不想买车位后,对方称,“如果真的不想买车位,建议看下周边的二手房。”
张先生曾就楼盘捆绑销售车位一事,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投诉。
2025年1月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称,该局作为房产主管部门,已责令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不得进行车位强制捆绑销售。若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遇到开发企业捆绑销售地下车位的,可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向该局投诉,该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如购房过程中涉及银行对不买车位业主不按规定审批按揭贷款,侵犯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建议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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