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出台《" 营商环境提升年 " 若干措施》,明确将今年定位为宿迁 " 营商环境提升年 ",将探索建立 " 企业安静期 "。具体来说就是将每月 20 日前设为企业的 " 安静期 ",除涉及上级交办、突发事件、案件查处等特殊原因外,不得对企业进行各类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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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涉企检查十分密集、非常频繁,既有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等常规检查,又有企业生产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等突击检查。而且,在时间上,也没有固定模式,往往是 " 想哪天来就哪天来 ",这让很多企业常年忙于接待,疲于应付,使得企业无法把工作重心放在经营发展上,这显然不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可以说,这种密集而频繁的涉企检查也是一种过度检查。
按说,对于检查部门来说,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检查,也是出于对企业高度负责的一种态度,尤其是安全检查,更是体现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但凡事都应有个 " 度 ",如果过于密集、过于频繁地对企业进行各种检查,势必会让企业分心,给企业增负。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营商环境,让营商环境大打折扣。
此次,江苏省宿迁市明确将每月 20 日前设为企业的 " 安静期 ",这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不仅切切实实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把重心放在经营发展上,而且也让检查部门走出了 " 过度检查 " 的怪圈。同时,这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次有益尝试。可见,设立 " 企业安静期 ",一举多赢,好处多多。
期待各地不妨多多学习、借鉴和推广江苏省宿迁市设立 " 企业安静期 " 的好做法,多些 " 企业视角 ",多些 " 服务企业 ",少些 " 多头检查 ",少些 " 过度检查 ",为企业营造一个和谐、舒心、安宁的营商环境,从而助力企业潜心管理,安心生产,把重心放在经营发展上,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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