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最高检举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会上澎湃新闻提问:最高检党组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那么随着检察改革的全面深化,如何通过高质效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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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在回答时表示,高质效案件,既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随着检察改革的全面深化,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要从管理理念、机制、措施和外部监督等各方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切实以高质效的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要推动理念变革。最高检党组先立后破、破立并举,在作出“一取消三不再”重要决定的同时,提出把检察业务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这就要求我们克服单纯的、简单的指标数据管理的旧观念,确立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三个管理”新意识,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上来。
二是要加强流程管理。流程管理是对检察官正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的办案程序的监督和管控。首先,每一位检察官、每一位检察人员要严格依照办案程序办理案件;办案部门要加强对案件从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各环节办案流程的“闭环管理”,切实健全“在办案中管理、在管理中办案”的工作机制。其次,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个案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规范。
三是要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一方面是加强案件质量检查。最高检党组提出,要探索建立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组织核查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每案必检”。今年第一季度,最高检部署对本级办理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带头落实“每案必检”。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切实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是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质量评查。这是精准评价个案质量、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方式。2024年,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进行质量评查,同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各类案件59万件。2025年2月7日,最高检党组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近日即将印发。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案件质量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四是要加强外部监督。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履职办案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生动实践。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听证17.7万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1.5万件次。2025年,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外部监督,对拟作不起诉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具有诉讼终局性结论的案件开展听证,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加强监督,切实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把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确保执法司法全过程在有效监督制约下运行”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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