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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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11 日,京都府警察本部逮捕了一名 28 岁的中国人,罪名是 " 违反了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 "。
警方发表的消息说,这位名叫 " 滕维欢 " 的中国人,在今年 1 月被发现在京都市左京区的一家废旧物品处理工厂打工,但是其本人持有的签证是从事翻译工作的签证,而且在这一家废旧物品处理工作已经打工 1 年多,每个月还领取这家工厂的工资,所从事的工作,是废旧物品分类,与 " 翻译 " 工作格格不入,他从事了与持有的日本在留资格完全不同的工作,属于 " 资格外活动 "。
京都府警察本部的此次逮捕行动,是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 " 资格外活动 " 将会面临逮捕。这是迄今为止,很少听到的新闻。
根据日本的《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每一位到日本的外国人,根据其目的和所从事的活动内容,发给不同的签证。譬如留学生是 " 留学签证 ",在公司里工作的是 " 就劳签证 ",经营企业的是 " 经营管理签证 ",属于家属人员在日本的,是 " 家族滞在签证 ",从事翻译等工作的是 " 技术与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各种签证之间不可擅自 " 客串 ",如果需要,必须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获得许可。
譬如,持有 " 留学签证 " 和 " 家族滞在 " 签证的外国人,平时想去打一点零工补贴学费或家用,那么,必须事先去入国管理局办理 " 资格外活动许可 "。如果有正当理由,一般入国管理局都会批准,但是会明确规定一天的打工时间不得超过 4 个小时,不得去酒吧、夜总会等 " 风俗业场所 " 打工,一旦被发现违规的话,轻则取消许可,重则可能会被取消签证甚至逮捕。
所以,我们中国留学生等前往不能去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打工。
那么,京都府警察本部为何会逮捕滕维欢呢?
原因很简单:你持有的签证是从事翻译等工作的是 " 技术与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但是,你实际从事的业务,是分拣废旧物品的 " 就劳签证 " 工作,而且你申请签证的公司与废旧物品公司完全没有业务瓜葛,纯属 " 资格外活动 "。
说白了,滕维欢是平时做些翻译工作,空余时间则去废旧物品公司打工挣外快。
京都府警察本部的这次逮捕行动就明确告诉你:这是违法的!
所以,初到日本的我们中国人,对于日本的这些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觉得自己闲着也是闲着,偷偷出去打一点工没人知道。甚至跟滕维欢一样,白天在公司里上班,晚上和假日去别的地方打一份零工多挣些钱。这样的做法,日本人可以,外国人不可以。如果需要这么做,就一定要向所在地的日本入国管理局递交许可申请。也许你觉得自己偷偷干,天知地知我知,但是,打工单位给你发工资,一定要向税务部门实名报税,所以税务部门很快会知道某一位外国人在这个店里一个月打了几小时工,挣了多少钱。
在日本,遵纪守法不是为了捆住自己的手脚,而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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