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蓝狐工商代办

夫妻联合一名工人制作“毒豆腐”卖至超市获利近300元,3人均获刑

夫妻联合一名工人制作“毒豆腐”卖至超市获利近300元,3人均获刑摘要: ...

1 月 13 日,据报道,龚某、刘某某夫妻二人,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在三台县成立某豆制品加工坊,经营豆制品加工及销售。2023 年 9 月,龚某和刘某某商议在制作豆腐过程中添加西药土霉素,以延长豆腐保质期。后刘某某到一家药房购买 300 余片土霉素药片并打成粉末。2023 年 10 月 31 日,龚某安排豆腐制作工人陈某某在制作豆腐时添加土霉素,陈某某在点制豆腐时添加土霉素粉末,制作出含有土霉素的豆腐共计 13 盒 2 连。当天,龚某、刘某某将含有土霉素的豆腐销售到超市等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 291 元。近日,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布此案,夫妻二人及一名工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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