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居小莉 记者 王晓宇) 连云港男子李某在网上认识一名 " 女幼师 ",被对方以各种借口诈骗 300 多万元,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网上恋人竟然是男子所扮。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男子冒充女性与被害人谈恋爱,进而诈骗钱款的案件,再次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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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职业的男子薛某平时沉迷于网络游戏,花销较大,在没钱充值游戏后动起了歪心思。
2020 年 9 月,薛某通过 QQ 聊天软件认识了被害人李某,薛某在 QQ 上对李某谎称自己是南京某幼儿园女教师,并将朋友圈一张女性朋友照片截图后发给李某,甚至请不知情的女性朋友帮忙与李某短暂视频,逐步骗取李某的信任。
" 恋爱 " 期间,薛某先后虚构其父亲出车祸、母亲生病住院等理由向李某 " 借钱 ",李某深信不疑。至 2024 年上半年,薛某共计骗取李某人民币 300 余万元,薛某将骗来的钱款用于网络游戏充值、网络赌博、个人消费等,挥霍一空。
海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责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了解,近年来,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 " 男扮女装 " 利用互联网谈恋爱的诈骗案件,诈骗分子通过虚构身份,以线上聊天的方式培养感情,从而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以借款、购买礼物、生意周转等各种理由骗取财物,事情败露后立即与被害人断绝联系。
法官再次提醒,网络具有虚拟性,在网上交友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展示的身份和形象。尤其是涉及感情交流时,更要谨慎对待,避免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与网友交往时,一定要注意通过多种方式核实其身份真实性,一旦网友以各种理由提出钱财要求,如生病治疗、家庭变故、投资创业等,要格外慎重。发现可疑迹象或意识到可能遭遇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和信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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