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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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9 日,河南商丘虞城县一汽修店主称,当地交通执法人员以个人收款码收罚款引发关注。罚没票据显示,该店主因从事汽车维修业务没备案被罚款 1000 元,收取其罚款的账户为一金姓执法人员的农业银行储蓄卡。20 日,虞城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应,执法人员此举属于代收,若没有将代收罚金交到单位财务,则无法向被罚者开具罚没票据。下一步,会改善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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