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社交平台上陆续有广州网友发帖称,自己养的狗被投毒遇害,引起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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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通报称,经初步统计,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受影响地区包括广州市多个区,除花都区和从化区以外,其他各区都有相关病例,其中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数量较多。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近期的狗疑似中毒事件分布范围广、涉及场所多,非常反常,不排除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作案。目前,大量狗主已经报警,该协会也向警方反馈了情况,其中一个案件警方已经行政立案。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不只是广州,佛山、东莞、珠海等周边城市近期均发生了狗中毒事件。草地等公共场所若遭人投毒,不仅是危害宠物,对环境、对人的生命安全也带来威胁,危害公共安全,理应遭到严惩。这次发布通报,也是希望能提醒公众,引起外界重视。
针对公共场所对宠物投毒的行为,有律师认为,宠物属于他人财物,投毒人投毒侵害了他人财物,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投毒人的此类行为,可能还面临行政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广州多地发生狗疑似中毒死亡事件
最早引起外界关注的疑似毒狗事件,发生广州市荔湾区周门石桂里广场草地。
其中一位狗主发帖称,11月8日,自己上午牵狗去广州市荔湾区周门石桂里广场草地玩,回来后就发现狗开始呕吐,呕出了草和狗粮。刚开始以为吃了草消化不了,没想到狗一直在呕吐,呕吐了三四次后就开始吐白沫,觉得不对劲后就送往宠物医院就医。送到宠物医院时,狗的精神状态还好,医生刚开始以为是肠胃炎,但之后狗就开始亢奋、失禁,就知道是中毒了,要透析。遗憾的是,狗还是没抢救过来。
狗主们通过交流发现,11月8日多只在上述草地玩过的狗中毒死亡。
事发草坪附近是居民的休憩空间 微信公众号@广州日报 图
据多位网友介绍,周门石桂里广场草地疑似被人投毒,已知有4只狗、1只猫死亡。该草地的旁边有一家幼儿园,若草地遭人投毒,对小朋友也有潜在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该事件,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此前回复媒体称,11月9日晚,他们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事发地是石桂里广场的草地,附近有一所幼儿园。在广场的草地中,他们发现了几处地方有疑似带毒的食物,有人在现场还张贴了“草地有毒物”的警示语。“我们当晚就派人清理了现场,第二天还让环卫工用高压水枪冲洗现场,做了消杀处理,这两天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巡逻,没有再出现宠物中毒的情况。”
澎湃新闻留意到,随着该事件在网络传播,不少网友也反映称,广州其他地区也发生了狗疑似中毒死亡事件,引起外界关注。
省宠物行业协会:已确认超40只狗疑似中毒死亡
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近期广州地区宠物中毒事件的情况通报》称,近期,该协会陆续收到广州地区多起宠物狗疑似中毒的报告,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保护广大宠物的健康安全,协会已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初步统计,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因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受影响地区包括广州市多个区,除花都区和从化区以外,其他各区都有相关病例,其中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数量较多。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在通报中表示,该协会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并与律师团队合作,进行信息的收集确认;已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共同推动案件的侦破; 呼吁广大市民,若掌握任何有关此事件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协会反映。
后面,该协会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同时,协会也将加强与政府部门、宠物医疗机构、宠物用品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
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正常情况下,城市会偶尔出现狗中毒事件,一般集中在某个小区等特定环境,可视为是单一的事件,但近期的事件比较反常,不合常理,在短时间内分布范围广、涉及场所多,不排除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作案。最近两天,还有狗中毒事件的发生。而且,该协会收集信息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狗中毒事件应该更多。
该工作人员表示,发生狗中毒后,若怀疑有人故意投毒,一般狗主会报警,该协会获知情况后也会向警方反馈情况。该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广州市公安局,目前,已把收集到的狗中毒事件材料反馈给多个区的公安分局,其中一个案件警方已经行政立案。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不只是广州,佛山、东莞、珠海等周边城市近期均发生了狗中毒事件,值得引起外界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网友整理的投毒地点显示,近期,广州荔湾、花都、天河、番禺、海珠、白云、南沙、越秀、增城等地,以及佛山、中山、惠州、深圳、肇庆、珠海等城市均发生了狗中毒事件。
律师:对宠物投毒或需承担刑责
事实上,养狗矛盾一直长期存在,对狗主来说,狗是其宠物,是备受宠爱的伴侣,但部分人群认为,一些养狗人士缺乏好的养狗习惯和法律观念,如不牵绳、不清理狗粪等现象对其造成了困扰。
在上述通报中,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倡议,广大宠物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犬证,按规定遛狗,清理犬只粪便;遛狗时应拴好犬绳,佩戴口罩,避免宠物随意捡食路边的食物或异物。尽量避免在人流密集或环境复杂的区域遛狗,如发现可疑物品或人员,应及时报警;若发现宠物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送往宠物医院进行诊治。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表示,如发现宠物中毒,应立即将宠物送往宠物医院救治,并保留就诊记录、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及犬只遗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线索,协助警方调查;可联系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寻求帮助和支持。
该协会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草地等公共场所若遭人投毒,不仅是危害宠物,对环境、对人的生命安全也带来威胁,危害公共安全,理应遭到严惩。若遇到宠物中毒事件,可以向该协会反映情况,方便其收集信息。这次发布通报,也是希望能提醒公众,引起外界重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投毒人向宠物狗投毒的法律责任,无外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层面,因为宠物狗属于他人财物,投毒人投毒侵害了他人财物,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据此,投毒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 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据此,投毒人将面临治安处罚。
在刑事责任层面,投毒人向宠物狗投毒,难免会投放有毒食物,将造成不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误食而死亡,更有甚者还会造成人的伤害,触犯《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良善强调,如若投毒人针对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并非针对不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投毒,而且宠物狗或其他动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此罪追究投毒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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