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000002.SZ)发布关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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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万科下属子公司海南万聚盈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聚盈通”,普通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科”,有限合伙人之一)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之一)、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签署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简称“《有限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
该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2.34亿元。其中,万科下属子公司万聚盈通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4215.70万元,合计占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比例为56.05%。
按照此前公告,万科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合同》约定将其中不超过36.05%的认缴份额转让给后续投资人。11月12日,《有限合伙合同》完成更新并获得签署,本次变更是深圳万科将持有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30%认缴份额转让给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邮人寿”),后续由其进行实缴。
本次转让完成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合伙人结构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占比0.04%,认缴出资金额100万元;万聚盈通份额占比0.45%,认缴出资金额1000万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份额占比8.91%,认缴出资金额19894.3万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份额占比35%,认缴出资金额78190万元;中邮人寿份额占比30%,认缴出资金额67020万元;深圳万科份额占比25.6%,认缴出资金额57195.7万元。
此前公告显示,该基金用于投资深圳龙岗万科广场和北京旧宫万科广场,两个项目均为运营稳定的核心资产,2023年营业额分别超20亿元和6亿元,完成本次交易后,预计将为万科集团提供正向现金流及利润。
万科方面此前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是落实公司“一揽子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瘦身健体,构建面向未来的、战略的、可持续的资产证券化平台。本次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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