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蓝狐

“双十一”4号消费警示:尾款提价偷袭人

“双十一”4号消费警示:尾款提价偷袭人摘要: ...

今年的“双十一”,也被称为史上周期最长的“双十一”。今年“双十一”多家平台同样开启预售模式,让消费者提前锁定心仪商品,也让电商平台和入驻平台的商家提前锁定用户,本来是一件双赢的事。但预售产品比直接购买更贵、预售结束后立刻降价,“尾款人”变“韭菜人”等相关内容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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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购物不迷“路”,今天,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携手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黑猫投诉”平台(https://tousu.sina.com.cn),联合推出“双十一”消费警示,本篇聚焦“预售尾款提价”。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双十一”有关恶意提高尾款最常见的套路是,设置复杂的尾款规则误导消费者,比如不同品类的商品优惠额度不同、预付定金的部分商品不参与“双十一”活动等。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计算尾款金额时很容易出现错误,以为自己能享受较大优惠,结果却发现实际到手价比预期高很多。

此外,平台、商家也会通过限量抢购制造紧张感,消费者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下匆忙支付定金。等支付尾款时,平台、商家以各种理由提高尾款,如商品供不应求、成本上涨等,消费者通常由于不舍得让提前支付的定金付诸东流而陷入被动消费的局面。

不仅如此,当消费者发现尾款提价时,个别平台、商家还会以系统故障为由推脱,声称是技术问题导致价格显示错误,要求消费者按照新的价格支付尾款。实际上,这种所谓的“系统故障”可能是平台、商家故意制造的,目的就是提高价格。而消费者往往因为担心订单出现问题,不得不接受提高后的尾款。

来看看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接收到的具体案例:

1.消费者反映10月19日在斐乐自营店下单了两件斐乐羽绒服和一件裤子,当时羽绒服每个订单各付了250元定金。订单显示,10月21日20:00每单还需付尾款1394.01元,但10月21日20:00支付尾款时却发现订单尾款涨为1706.05元,总共与之前相差达600余元。

2.消费者投诉称,10月16日晚在鸿星尔克旗舰店下单了一双价格199元的鞋子,其中定金30元,尾款169元。但仅隔一天也就是10月17日再去查询订单时,尾款却涨到了229元。

针对类似上述平台商家“恶意提高尾款”的消费陷阱,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在电商平台支付定金的行为,使得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建立了定金合同关系。商家在消费者交付定金后恶意提高尾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

吴风虎认为,“双十一”等促销活动期间,平台、商家应诚信守法,价格要真实,服务要到位,避免欺诈消费者。他提醒消费者,下单购物时保持警惕,在下单前及下单后可以保留商品价格的截图,对恶意提高尾款的商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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