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陕西商洛市商南县的一位市民罗先生反映,他的父亲在商南县医院接受输血治疗时,发现医院使用了一个 " 过期一个月 " 的血袋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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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商南县医院人员表示,依据规范,血液有效期以采血日为起始日计算,所以罗先生父亲使用的血浆并没过期。
这一情况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和热议。输血时判断血液是否 " 过期 ",到底是以血袋的有效期为准还是血液的有效期为准?血袋超过有效期使用是否有感染风险?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湖南 · 长沙血液中心质量管理部主任罗佳给出答案。
据介绍,目前血液中心对采集的每一袋血液,都采用编码技术进行标识。每一张献血序列号,都会被严格核对并逐一粘贴,确保同一献血者的血袋、标本、献血记录一一对应,防止混淆和误用献血编码是每一袋血的信息唯一标示,编码 100 年不会重复,保证了每一袋血液的唯一性与安全性。
除编码外,血液标签上还另外标注了该血液的采血日期、有效期及规格和储存条件等。
罗佳介绍,血液保存期是指的使用血袋采集的血液的有效期。根据我国《血液储存标准》,红细胞保存液为 ACD-B、CPD 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 21 天。红细胞保存液为 CPDA-1 或 MAP 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 35 天。红细胞保存液为 0.9% 氯化钠溶液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 24 小时。
" 另外还有一种有效期,就是特指血袋的保存期。" 罗佳介绍,血袋保存期是指未使用的血袋本身的有效期(含保养液)。若血袋一直是未经使用的状态,到达有效期限时则成为 " 过期产品 "。一旦使用,根据我国《血液储存标准》3.2 条中对于血液保质期的要求," 血袋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其有效期不影响血液保存期 "。
举个例子,根据我国《血液储存标准》6.6 条中冰冻红细胞的储存标准,明确含 20% 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 -120 ℃以下储存,含 40% 甘油的冰冻红细胞在 -65 ℃以下储存,保存期则长达(自采集之日起)10 年。" 如果单纯按照血袋的有效期来计算,那怎么可能保存 10 年呢?" 罗佳说。
罗佳提醒,市民在用血时,需根据血袋上的血液标签来判断血液的有效期,而不是血袋。
潇湘晨报记者梅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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